欧盟公布关于铁路运营进一步自由竞争的立法 [2004-03-05] |
|
3月3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有关铁路运营自由竞争的第3个法律。该法律提议从2010年起在欧盟境内的国际铁运线路实行无限制竞争。此法意味着欧洲主要铁运公司,如Thalys(从事法、比、荷间高速铁运)、欧洲之星(从事伦敦-巴黎-布鲁塞尔高速铁运)等将面临多家公司的竞争局面。过去由于考虑到旅客列车运营市场的复杂性,欧委会一直回避这块业务的自由化问题,而只注意国家补贴较少的货物铁运自由化改革,特别是欧盟国家间的货物运输。上述立法还包括货运自由化扩大到所有欧盟境内线路(目前只允许在欧盟内的国际线路自由竞争)。
上述立法受到由15家私营公司组成的货运联合会的欢迎。该联合会一直致力于打破在多数欧盟国家几乎是国家垄断的铁运机制。
注:欧盟第1个有限度推行铁运自由竞争立法出台于2001年。第2个立法出台于2003年3月15日,此法允许在指定铁运线路的国际货运业务实行自由竞争。
来源:
|
|
|
| · |
近期有诸多客户急需货物进出口资料;为此,我们集中人力大力强化了货源信息,尤其是海关统计信息。如有更详细需求,请与市场部门联络。 2005-09-16 |
| |
更多>>
|
|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的所有文字、图片、数据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航务周刊和中国航贸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国航务周刊、中国航贸网联系。 |
|
|
相关新闻 |
相关数据 |
分类浏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