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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澳货方对台港线船公司征收紧急燃油附加费不满
[2008-07-03]


  媒体7月1日报导,香港消息,香港、深圳和澳门三个货方团体针对八家船公司一日起在台湾经香港至华南航线向进口集装箱征收紧急燃油附加费表达不满,并称将对发展中的两岸直航有不利影响。
  据称,经营台湾─香港/华南线的船公司一日起向台湾运往香港及华南的集装箱征收紧急燃油附加费,按每20尺柜440元/人民币400元、大集装箱加一倍计收。该费用的对象是在香港和华南的收货人,不论运费是否已在台湾缴付,参与的船公司差不多包括提供台湾航线货运服务的所有船公司。 
  香港付货人委员会指出,每年台湾至香港/华南贸易的货量接近100万TEU,依此估算,本次船公司向香港及华南收货人收取的紧急燃油附加费每年超过40,0004,000万港元。
  深圳国际贸易货主协会则表示,华南货主拒付该项费用,船公司必需负责因此而产生放货延误而可能引致的混乱、损失,包括过期仓租及更严重的生产程序受影响等等损失,同时会对两岸初步发展的直航造成负面影响。 
  澳门付货人协会表示货主了解急升燃油附加费是船公司的沉重负担,但针对性的要求香港及华南货主缴付紧急燃油附加费的做法,明显削弱香港及华南货主竞争力。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及中国航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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