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炭运输船享受8项优待 [2007-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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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从福建海事局了解到,连日来福建省水上电煤运输又现高峰,为此,福建海事局采取8项措施,确保电煤运输的安全、便捷和畅通。 具体措施包括:在确保通航安全的情况下,电煤运输船舶“优先通行”;建立电煤运输船舶进出港口签证“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准许运煤船舶进出口签证在出港前同时办理,提供电话预约签证服务,随到随签;对电煤运输船舶的海事业务实行“一次登轮、集中办理”;为进出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覆盖区水域的电煤运输船舶提供交通组织和助航服务;对于平时安全状况良好的电煤运输船舶,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可适当减少检查项目;对涉嫌违章或发生海事的进口电煤运输船舶可允许先行卸货再接受处理;防台、防汛时,为电煤运输船舶提供专项服务;对新建、改扩建的煤码头,在通航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积极予以支持,提供服务。 来源:中国航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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